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4-11-23   中华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点击: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届时须向学校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推荐信和证明学校统一格式,请自行从我校网站《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中下载)。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11-翻译硕士英语、357-英语翻译基础、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及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成绩2月12后公布,分数线3月20日前公布。

(二)复试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并进行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http://202.206.217.109招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当年的复试安排。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具体要求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备案批准文件执行,其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除外)8000元/学年;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学年。

(二)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大类。

1、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三)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具体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4〕7号)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4〕9号)相关文件执行。

十、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

有关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202.206.217.109招生信息查询。

十一、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电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50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真)

研究生院网址:http://202.206.217.109/,有关201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三、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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