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打印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详见附件1)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详见附件1)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初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陆云南招考频道查询打印,网址:http://www.ynzk.cn,我院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复试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我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调剂及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到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参照《全国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对影响自己的学习、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的如传染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
(一)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政策,从2014年起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年·生。
(二)奖助办法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除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指标确定。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指标确定。
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人数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和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学业奖学金评选。
此外,学院还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助”勤工助学、入学绿色通道、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补助政策。
十二、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院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邮编:650500
联系人:缪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
监督电话:0871-65937136
云南艺术学院网址:http://www.ynart.edu.cn
http://www.ynart.cn
招生网网址:http://zs.ynar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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