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研究所或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各研究所或院系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非硕博连读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英语口译硕士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经另行批准的专业学位(如工商管理硕士MBA等)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收取。
3.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4.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同时,中国科学院大学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十一、硕博连读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研究所或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研究所或院系公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厅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直博生
2016年我校具有博士培养点的各单位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具体实施细节请考生向所报考的研究所或学院咨询。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10-8264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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