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学 院 概 况 ★
军械工程学院是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全军重点建设院校,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担负着为全军培养军械装备工程技术和管理指挥人才,以及为外军培养留学生的任务。学院坐落在河北省会石家庄市中心。
学院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个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兵器科学与技术和军事装备学两个一级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360余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23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全国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军优秀教师1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一、二层次人选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1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4人,中国科协“求是”奖获得者6人,“全军专业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6人,全军军队院校育才奖“金奖”获得者26人、“银奖”获得者205人。累计有12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军队高等级奖励,其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48项、二等奖309项。累计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6000余篇,出版科技著作310余部。
学院拥有以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为代表的一批大型实验训练中心,拥有国内外先进的教学和实验仪器设备1万余台(套)。图书馆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馆藏图书60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可以与国防科技文献信息中心和军队院校图书馆共享资源。学院校园网与军事训练网、教育科研网联网运行,网络终端覆盖了全部教学场所和学员宿舍。
学院始终紧贴武器装备建设需求发展研究生教育,开展个性化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是全国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和全军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研究生管理秉承“欣赏、尊重、信任、理解、鼓励”的理念,充分发挥学员自主性,营造宽严相济的学习氛围,鼓励学员到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联合培养和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学院已有1篇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在近几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始终位于全军院校前列。
学院紧贴装备办学,与军队装备部门联系广泛而紧密,毕业研究生在全军部队、机关、科研单位和院校从事装备指挥、保障、管理、科研和教学工作,许多已成为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涌现出了一大批全军先进模范人物,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欢迎有志献身国防事业的广大考生报考我院!
★ 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
一、招生人数
我院201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97名,其中国防生80名,地方生18名(男生14名、女生4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总部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指标均为公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后享受副连职中尉军官待遇。
二、报考条件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包括国防生、“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具有军人气质和良好心理素质,且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包括: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无色盲、色弱,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9。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无传染性疾病,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肝功能正常。
(5)无癫痫病、精神病、梦游症、癔病、脑外伤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病史。
(6)3000米跑男生15分钟以内,女生18分钟以内。
3、不同类别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和现役武警干部:已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按师(旅)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核准、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的程序进行审批,由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开具介绍信。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经所在院校审批同意。
(3)国防生:按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经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审批同意。
(4)“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统招录取的理工类本科生(不含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升本和教育部注册学籍规定的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境外学校学生);按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期间服完义务兵役的,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手续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学院代码为90035),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点一般应选择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院外考生须在2015年11月20日前向我院研招办寄送以下材料:
1、军队在职干部:军官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2、军队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院校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3、国防生: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录取名册复印件,国防生选拔培训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4、“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录取名册的复印件。
四、考试安排
1、初试
初试科目共4门,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为必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2016年4月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具体复试内容和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五、推荐免试
学院2016年拟接收20名国防生和5名地方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入校攻读硕士学位。
1、除符合报考条件外,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2016年推荐免试资格。
(2)本科所学专业为数学、物理、光学、机械、材料、电子、电气、控制、通信、计算机、兵器、弹药等与武器装备建设密切相关的理工类专业。光学、计算机、弹药以及各种兵器类专业的国防生优先录取。
2、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和接收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推荐免试工作时间为准,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注☆的为军队重点学科、标注▲的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标注●的为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标注○的为依托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培育的学科。
2、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各专业报考对象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机械工程(085201)、光学工程(085202)、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控制工程(085210)、计算机技术(085211)、兵器工程(085225)为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军事装备(115104)为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分别颁发工程硕士和军事硕士学位证、毕业证。
4、我院免费提供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部分往年考试试题(公用邮箱:ky90035@126.com,密码:90035ky)。
5、报考、复试、录取阶段的相关通知公告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军械工程学院/信息发布栏查询。
6、我院根据每类考生初试、复试成绩,以及政审和体检结论,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符合录取条件而受专业招生指标限制不能录取的,我院将视情在相近专业调剂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将取消入学资格。
8、考生报考条件及招生政策如有变化和调整,以总部最新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继帅(参谋)
手 机:13831189507
座 机:0311-87992123(地);0221-92123(军)
E-mail:tanjishuai@126.com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7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0003)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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