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简章
2016年广东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等46个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3.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程序
(1)外校推免生须于2015年10月20日前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下载《广东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外校学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电子版发到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邮箱,纸质版复试时提交)。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报我校。
(3)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与考生确定复试时间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录取情况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我校将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准考证发放: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地点: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广东省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的考生:到指定考点(见届时相关通知)参加考试。
5.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共七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联考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共两门。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页向考生公布。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8.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考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收费标准
七、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说明:
1.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100%覆盖所有入学报到新生(按考生的报考情况确定等级,一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20%,二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30%,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
2.助学金100%覆盖,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第二年开始以学术成果评定,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其中一等奖学金20%,二等奖学金30%,三等奖学金50%。
3.硕士生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可以获得1万元/年奖学金,特别优秀者学校将提供10万元/年的经费资助前往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1-2年。
4.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设研究生三助岗位超过500个,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5.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派往与我校合作建设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课题的研究生,按研究业绩可以获得1500元/月左右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具体根据相关协议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校外单位)直接支付研究生。
6.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二)推免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1.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并每年给予助学金8000元。
2.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将全部进入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第一年获得资助10000元,其中,被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和优势重点学科所属专业(具体如下)录取的,另外获得重点学科资助20000元,并择优推荐出国出境进行联合培养,学校资助10万元/年。
3.在学院录取的推免生中绩点最高者,将优先推荐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八、充分利用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
为加快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步伐,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省内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企业的优质资源,共同打造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示范平台和开展以产业化为目标的高新科技研发平台,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广东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
目前我校已建立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77个,省级示范基地19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1个)。我校将与更多的省内相关领域的龙头科技创新企业(科研单位)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更多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示范基地2016年继续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一部分由企业导师单独招收,或由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联合招收。
九、就业
1.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定向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十、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录取,我校尽量在校内相近研究方向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或推荐至其他院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科目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查阅或下载我校“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试题(真题)”。
7.我校将在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上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考生还可以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网站客户端,第一时间掌握我校招生资讯。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也可浏览我校有关学院网页,了解学科专业、导师等情况。
8. 为了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项目管理四个专业外,其余专业均按照全日制形式培养。
以上规定如有变动以教育部的发文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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