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11-02   中华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  来源:湖北民族学院  点击:

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湖北民族学院是1998 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学校现设有18个学院、一所按三级医院管理的附属医院。共57个本科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文艺学等2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临床医学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民族学、法学、林学、中医学,与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近20年以来,学校办学质量和层次不断提升,1999、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改试点项目1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计划项目7项,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3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有"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3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民族学一级学科被纳入湖北省协同创新计划。中国语言文学获批为一级学科国家民委重点学科,应用数学获批为二级学科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11个。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6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基地1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兼职教师200余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78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00余人,其中教授120余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获得者等各级各类专家50余人。

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0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77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28项。出版专著112部,发表论文400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794篇。《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选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北大核心期刊。

学校坚持走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内核的内涵发展道路,发挥优势,彰显特色,正努力把湖北民族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民族大学!

二、招生简章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医学类的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本科或以上学历)。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⑥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②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④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⑤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⑥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⑦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1.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以国家招生公告规定时间为准。

4.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5.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七)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八)学制 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九)联系方式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public.hbmy.edu.cn/xxxy/yjsc/article/index.php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转601),联系人:申老师。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

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

3.学校另还设置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研究生科研奖励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校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每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每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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