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博物馆、出版社及有关单位从事美术史论、美术考古的教学、研究、评论、编辑和管理等工作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的有关文艺方针、政策;具有宽厚扎实的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以及与此相关学科的专门知识;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具有较强的阅读古典文献和写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侧重美术考古的,应具有较扎实的方汉语、古文字知识;侧重美术和艺术管理的,应具有系统的专门化知识和基础理论;了解中外史论研究的新成果和发展趋向;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美学概论、艺术概论、美术基础(绘画、雕塑、摄影)写作、种外通史、中外美术通史、中外工艺美术史、古代汉语、古文字学、博物馆学概论、考古学、书画鉴定、管理学、近现代美术思潮等。
实践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毕业生适宜在文物、博物馆从事美术史研究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美术史教学工作,在出版社、美术书刊从事编辑工作,也可参其他有关部门从事美术考古的教学、研究、评论和编辑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