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国戏曲学院招收攻读
二、
我院戏剧戏曲学以及音乐学、艺术学三个专业招收国家计划内和计划外考生共 50名(含定向、委培、非定向、自筹经费。招生规模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包括:戏曲表演研究、戏曲表演形体训练研究、戏曲表演理论研究、戏曲导演、戏曲影视导演、戏曲作曲、戏曲器乐演奏、电脑音乐制作、戏曲音乐理论、舞台设计、戏曲人物造型设计(服装、化妆)、戏曲动画设计、绘画技法与创作研究、灯光设计、艺术设计、戏曲文学创作、戏曲史论、戏曲教育理论、文化交流与管理、中国古代音乐史、京剧学、艺术学共22个研究方向。
各研究方向招收名额我院根据录取情况统一调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振兴戏曲艺术,建设先进文化而勤奋学习。
2、高等院校(指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承认本科学力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应届本科
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要求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力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者,可以报考硕士生。但考生必须具有以下条件(复试前需提供):
①、要提供四门或四门以上报考相关研究方向的本科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单。(该成绩单必须盖有就读院校教务处公章)
②、提供本人报考研究方向的表导演录像、出版的绘画作品、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③、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推荐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研究生,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报考者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及艺术实践经验,并须提交由本人写出自学情况、所在单位书面证明,并提交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5、年龄不超过40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年
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
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复试时应出具定向接收单位证明书(加盖公章、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