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日期:我院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需于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最后通知为准。
(二)现场报名
(三)现场确认手续: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职人员持工作证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确认已交费者现场采集照相,报名点打印考生信息表,考生校对无误后交回。
3、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本地考生到我院领取、外地考生由我院寄出)。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8年1月中下旬(暂定,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见我校的《
(五)政治理论、外语、数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我院,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合同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七、学制
我院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