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08年我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考生的学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力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力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力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0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2、3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研究生毕业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2007年9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