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可在录取前查阅广东省报考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原始分)。
6、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7、认可广东省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除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专业除外)、星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除外)文化课及术科分数线可由院校自定后报省招生办备案外,其余院校文化课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术科分数线由院校划定并报广东省招生办批准。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广东省的实际,2008年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在同批次普通专科院校或专业录取前进行。各高校应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