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推荐,省招考中心聘请。考试教师必须符合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严谨、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办事公道、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本学科专业考试、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等条件。联考和校考原则上参照以上条件。
3、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遵守考试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以权徇私、违纪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予以处理。
四、其他
1、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发给考生,也可在2月6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 (www.sxkszx.cn) 查询。成绩单的内容包括专业、考试 科目、单科成绩、总分、是否达到本科(含三本)合格线。联考和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 。招生院校需于4月1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2、考生往返路费、考试期间的食宿自理。报考美术的,画板、画具、马扎自备。报考音乐的,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3、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舞蹈学(舞蹈史与理论方向)、表演(影视、歌舞剧方向)、体育院校的舞蹈学(艺术体育教育方向、舞蹈教育方向)、表演(体育表演艺术、体育艺术表演方向)、音乐学(乐器修 造、音乐史论与批评、音乐评论方向)、艺术设计学(理论)、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图片摄影方向) 、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漫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绘画(书法、戏剧化妆造型)、 美术学(史论、艺术市场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美术经济研究方向、书法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与 营销方向)等模特表演类专业、影视学、播音、节目主 持方向、戏剧(曲艺)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方向)、中国语言文学(军事文学)、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导 演类、戏剧影视文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管 理)、公共事业管理类、录音艺术类、 戏 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人物造型方向)、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编辑方向)、媒体创意、广播电 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