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2010年音乐学专业术科校考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类专业术科校考(以下简称音乐术科校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学院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本考试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是否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并有一定的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教育等工作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
音乐术科校考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主考项、副考项三门。考试要求:
①视唱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固定调与首调、五线谱与简谱可选其一;
②主考项和副考项为声乐、器乐(含钢琴)、舞蹈,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特长优势决定其考试主项和副项(但不可为同项)。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音乐类术科校考满分为300分,其中视唱练耳90分,主考项180分,副考项30分。考生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总分=视唱练耳得分+主考项得分+副考项得分。
四、考试形式、内容和评分标准
韩山师范学院2010年音乐学 视唱练耳:(满分90分):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2、考试内容:视唱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固定调与首调、五线谱与简谱可选其一;
3、评分标准(占%):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音准(60%)、节奏(20%)、音乐表现(20%)。
韩山师范学院2010年声乐(美声、民族唱法):主考项(满分180分)、副考项(满分30分)。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考生背谱演唱(伴奏自备)。
2、考试内容:任选中外声乐作品三首(背谱),由考官随机抽取一首。
3、评分标准:
A、嗓音条件(40%)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以上。
B、演唱方法(40%)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语言演唱歌曲。
C、艺术表现(20%)
能较好地表现歌曲的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仪表大方,具有较好的舞台表演形象。
韩山师范学院2010年器乐(含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钢琴等)、主考项(满分180分);副考项(满分30分)。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考生背谱演奏。
2、考试内容:任选中外器乐(含钢琴)作品一首(背谱);
说明: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时间。
3、评分标准(占%):
A、演奏方法、技巧(50%)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B、艺术表现(40%)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C、生理条件(10%)
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韩山师范学院2010年舞蹈:主考项(满分180分)、副考项(满分30分)。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考生现场表演。
2、考试内容:任选中外舞蹈作品一个,尽量体现舞蹈基本功、表演和动作流畅几个方面。
说明:①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②自备音乐(要求刻成光碟,格式为MP3或WAV文件)。③考试时,自备练功服(或演出服)。
3、评分标准(占%):
A、技巧难度(40%)
要求技巧到位,动作协调、连贯、完整。
B、艺术表现(40%)
能够准确的把握作品风格,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C、形体条件(20%)
具备良好的形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
韩山师范学院官方公布2010年音乐学专业术科校考考试大纲网址http://zsb.hstc.edu.cn/zsjh/8960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