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专业合格证发放、录取、复查
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08年4月15日前在山东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以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bkzs.sdu.edu.cn)查询本人的专业考试分数、名次。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专业合格证并公布专业考试名次。
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可第一学校志愿填报山东大学。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为序录取。
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经复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六、其它
(一)山东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环节严格按学校制定的程序工作,并将选拔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向校内外公布,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除了国家和省级招考院(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举报电话:(0531)88364787(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88364698(山东大学监察处)。
(三)山东大学艺术类各专业现行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700元(如有变动,按2008年山东省物价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五)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画具自备。
七、通讯地址及咨询电话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