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专业课程:产品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设计素描与产品速写、造型材料与工艺、视觉传播、产品设计、造型设计原理、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计算机三维设计等。
(二)美术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
美术学专业坚持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在绘画艺术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技法以及艺术设计的基本素质,使学生具备美术教学、艺术创作、艺术策划和艺术管理、艺术设计等方面的技能,能够在文化艺术及相关领域从事美术创作、教学、设计、出版、策划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素描、色彩、速写、电脑绘画、中国画、油画、水彩画、雕塑、书法与篆刻、中外美术史、美术心理学、艺术概论、摄影艺术等。
四、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和所在省份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
3.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专业科目考试
除河南省外,我校投放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省份,均设立专业科目考试考点,组织实施校考,请有关省份考生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有关考点设置及考试安排见下载区域(河南科技大学2008年在山东、江苏、湖北、江西省考点设置及考试安排一览表)。
1.报名参加我校专业科目校考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所在省份颁发的《200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山东省考生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填写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考生自备画板、颜料等画具。
3.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发给《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请保存、备查)。
4.专业考试成绩达不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方向)的河南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省、江苏省、湖北省和江西省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定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达到我校校考合格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我校校考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