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报名手续:
⑴报考学生持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招生准考证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底片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⑵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需提交着装正、背照片各一张,泳装照片正、侧、背照片各一张。
⒋报名考试费用: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报名收费标准。
五、专业考试
⒈考试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自备画板、颜料、表演服装、音乐伴带等考试用具,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证。
⒉考试内容:
⑴我校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分五个专业方向招生,除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外,其他专业方向均测试素描(180分钟)、色彩(180分钟),总分 100分,其中素描占50%,色彩占50%。
⑵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总分100分):
a、形体考试(形体测量)。内容包括头、手、三围测试。占总分的50%。
b、服装小型个人表演。考试内容:一分钟自编舞蹈(自带音乐伴带);走台表演:泳装、时装、晚装(自带服装)。占总分的50%。
⒊考试成绩通知:凡参加专业课考试学生,我校于4月初寄发“专业课成绩通知单”及我校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上考生为合格考生。
六、文化课、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
⒈考生需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中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⒉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参见普通高校招生要求。
七、录取
⒈我校录取艺术专业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关于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对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录取分数线确定,依据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⒉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者优先录取。
八、报到
⒈凡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文化课准考证、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⒉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学生所在省份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九、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学年·人,住宿费1100元/学年·人。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物价局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十、联系咨询方式
甘肃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01433
传真:0931-7660023
邮箱:zfzb@gsli.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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