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招生计划以各省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
2、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作省际间、专业间的计划调整。
3、学费收取按广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说明:1、招生计划以各省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
2、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作省际间、专业间的计划调整。
3、学费收取按广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与条件:
高中毕业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爱国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防碍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生理缺陷,符合国家和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规定条件。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
2、报名方式:
参加艺术术科考试的考生,于专业考试前三天到我院设在该省的考点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的艺术专业考试报考证。
4、录取原则:
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所在省艺术类分数线的基础上,参照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录取排名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折成100分制)的70%,高考文化成绩(折成100分制)的30%折算,择优录取。
5、成绩查询和专业合格证发放方式: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院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请于
三、专业考点及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