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招考办了解到,今年高考加分政策略有调整:对于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享受加10分的政策,对于报考省外院校不再执行加分政策。另外,从今年起,香港中文大学以及香港城市大学在招生录取时不考虑考生的加分。
对于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仍继续执行加20分的政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20分;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加20分;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汉族考生都加20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内地农村户口的彝、壮族考生加10分;烈士子女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