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军队院校,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参加高考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力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普通高考报名办法:
1.报名时,考生均须签写《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
2.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3.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户口所在市内的学籍所在县(区)报名。应届双语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县(区)报名。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且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证件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4.往届生(含社会人员)一律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5.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市指定地点报名。
6.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因我省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内容与其他地区不同不能借考,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