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考专业明年1月13日开考
据了解,12月8日至12月12日,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设置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凡未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资格报名者,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分资格报名和专业报名两次进行。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点击“进入工作网”,进行考生用户“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普高艺术考生”,然后登录工作网填写基本信息。之后,考生凭身份证、户口册等有效证件到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
全省统考专业,在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省内、省外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由招生院校报省招考办备案后确定,考生持《报考证》到报考院校设置的专业考点办理报考手续。高等艺术院校(系科)艺术类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全省统考专业,2009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在云南艺术学院考试;非统考专业,报考省内、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非统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校报省招考办备案后确定,考生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统考专业考试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其他省内外艺术院校(系科)非统考专业的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不论何原因未参加专业考试者一律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考。
全省统考专业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本、专科,艺术设计专业本、专科(含环境、装璜、服装、装饰、染织、室内与家俱、广告艺术设计等)。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为:音乐基础笔试、声乐演唱、键盘及其它乐器演奏,共3科,其中音乐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听音记谱8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其它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学(师范类)及艺术设计专业实行一次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共科,其中速写满分50分,其余二科各科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50分。
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填报志愿时,考生必须按《云南招生》公布的录取批次,将志愿填涂在“志愿卡”相应的志愿栏内。参加省外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请将省外院校志愿填涂在“提前录取”栏目上。但该志愿必须与《云南省考生报考省外艺术院校志愿表》的志愿一致。全省统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时在本省同类专业中通用。但音乐学、美术学及艺术设计的专业考试成绩互不兼用;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和非统考专业考试成绩也不得兼用。对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文化考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划定。
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统考专业成绩总分前10名,主科前5名;非统考专业成绩总分前3名)的考生,若文化成绩略低于录取分数线,由学校集体讨论提名,并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可破格录取。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成绩又达到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可转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录取。艺术院校(系科)录取工作分3批进行:(1)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高等艺术院校(系科)录取(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2)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录取;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本科层次录取。(3)本科院校专科专业和专科院校录取。
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级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省级招办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有关招生学校须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所有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