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省内招生的省外高校
须向省招办申报招生计划
据了解,凡2009年拟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09年4月10日前按照教育部要求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同时由于广东省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所以各高校须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广东省招生办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广东省生源参加学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校应在4月10日前与省招生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拟在广东省组织术科考试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且须于2009年1月1日前向广东省招办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省招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
省统考所涉专业只认可
省统一组织的术科成绩
省招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院校)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可认可广东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则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并确定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