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粤招生的高校须交申请
据了解,凡2009年拟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09年4月10日前,向广东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同时由于广东省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所以各高校须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广东省生源参加学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校应在4月10日前,与省招生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
所有拟在广东省组织术科考试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且须于2009年1月1日前向广东省招办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省招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
省统考专业只认可统考成绩
该负责人表示,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可认可广东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则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并确定合格成绩。
此外,省外普通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只认可广东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并确定合格成绩。“考生除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统考外,报考省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该负责人说。
明年1月公布省统考合格生名单
针对近年“艺考热、赶考忙”的现象,省招生办规定,省外艺术院校组织的艺术术科单考,必须在2009年1月31日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完成。广东将于2009年1月公布艺术类术科省统考的合格考生名单。
据悉,广东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科目为声乐、钢琴或器乐、视唱练耳、乐理和加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主考(声乐或钢琴或器乐)55分,副考(钢琴或声乐)10分,视唱练耳20分,乐理10分,加试5分;美术术科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广东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即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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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艺术院校(专业)录取原则
1.单考院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录取前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省招办将文化分上线,省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3.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陈红艳廖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