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后,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享受同等政策的院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 (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2009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潍坊、淄博、临沂5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09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