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发给考生,也可在元月16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招生院校需于4月1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考生考试期间的费用自理。报考美术的,画板、画具、马扎自备。报考音乐的,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4、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