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力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2、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服装展示专业要求:男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三、报考规定
(一)江苏省考生:1、报考南京艺术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公共事业管理(音乐艺术管理)、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广告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2、报考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且只能在校内考点按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凡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二)外省考生:1、报考书法、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 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山东省考生,只能在青岛考点或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按本简章规定参加报名考试,凡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2、所有专业不得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试成绩取最低分;3、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31日, 2月8—10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体育馆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交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贴好照片(近期照片)的报考登记表;4、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上海考生除外)。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5、所有专业在外省只招收文科考生,理科考生报考的,专业成绩无效。
(三)报考费用: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试、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50元。
(四)报名交验的材料: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2、交验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3、外省考生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近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