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行演唱
①必唱流行歌曲一首;自选流行歌曲两首(现场抽签一首演唱)(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2)乐器演奏(吉他、电贝司、打击乐、萨克斯)
①必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声乐或其它乐器(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或演奏一首乐曲)(40分)。
(3)电脑音乐制作
①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为单声部旋律编配乐队伴奏(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即兴伴奏(现场抽签两首,为单旋律配钢琴即兴伴奏,)(40分)。
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