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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9年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3)

时间:2008-12-22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美术高考网
  
复试
形体展示(舞蹈、形式、体操形式不限)、艺术展示(声乐、器乐、魔术、曲艺、即兴表演任选一种)、命题表演(语言、声乐、形体综合测试)

(4)其他美术类省级统考科目与要求:







专 业
科 目
备 注
①书法
初试
临帖(根据提供的字帖复印件为范本,按原有章法临写,成绩带入复试)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实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临帖的复试成绩
复试
创作(根据所提供的诗歌创作一幅书作品,章法合理,书体自定)
临帖满分100分,创作满分100分
②摄影
专业理论、实物摄影
专业理论150分,实物摄影150分,考点提供数码相机,考生也可自带数码相机(要求拍摄画面像素不小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EG)。

二、报名
1、符合《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所有报考省内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3、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与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同时进行,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办法与文史、理工类相同。
4、报名结束后,所有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报考类型等)须在省高招办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公示。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还应在所在中学公示包括报名采集照片在内的有关报名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经公示的考生报名信息(含照片)由省高招办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到省级统考设点高校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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