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目前该专业隶属于教育技术与传媒学院。该学院教学环境良好,拥有演播厅、多功能综合教学厅、微格教室、音像图书资料室;影视教材制作、多媒体课件制作、网络与远程教育、非线性编辑、教学媒体摄影教育技术等现代化的实验室。
一、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在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电视广告制作机构、电视音像出版部门、媒体策划宣传部门、网络公司、游戏制作公司以及其它相关机构从事影视节目编导制作、文字撰稿、电视教材设计、节目主持、新闻采访、栏目和频道策划以及三维动画、影视特技、录音、剪辑、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电子游戏设计制作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广播电视编导及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广播电视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二、学制、学费、招生名额和报考类别
学制:四年 学费:7800元/学年 招生计划: 30人(以教育部批准计划为准) 报考类别: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1、参加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语言流畅,发音准确,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四、报名考试
1、专业测试
(1) 考生即日起登录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截止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 考生本人必须在2009年3月6日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进行报名确认、办理专业考试准考证。
(3) 2009年3月7日-3月8日在山西师范大学校本部考试。
2、文化考试
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专业测试内容
1、面试内容(150分)
①身体条件:考察考生的自然条件,满分30分。
②即兴演讲(规定题目):现场抽题,准备时间3-5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演讲限3分钟内完成,考察考生语言组织能力、表现力等。满分120分。
2、艺术特长展示(100分)
音乐特长考生自选声乐、器乐、舞蹈、表演其中一项,统一钢琴伴奏(可自备伴奏带),乐器、道具自备(钢琴除外);美术特长统一命题测试素描,考生画具自带。
3、笔试内容(150分)
命题故事写作:考生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一个故事,题目自拟,不少于1500字。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叙事能力、分析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比如:以“杯子”、“下午”和“秘密”为元素,写一个故事(可以是散文、故事或剧本中的任一形式),题目自拟。
六、报考与录取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文化成绩按2009年山西省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分数线的85%划线,对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加,择优录取。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