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6号) ,吉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苏州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被批准为新增2009年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
教育部强调,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各类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各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2009年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76所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京师范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吉林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苏州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兰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