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2009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面向全国招收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服装方向)专业本科生。学制四年,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影视制作单位、电影集团、电视台、专业剧团培养能从事表演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语言、形体、声乐、视听语言、影片赏析、电影造型、类型电影、中外电影史、影视编导概论、电影剧作基础等。
戏剧影视文学:
培养目标: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理论及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等部门从事文学创作、编辑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戏剧、戏曲剧本写作、影视剧本写作、文艺学概论、戏剧作品鉴赏与批评、影视作品阅读与观摩、中外戏剧史、中外文学作品经典、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外电影史、中国戏曲史、艺术语言学、新闻采访与写作、节目制作、导演学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音像公司、互联网站等部门从事广播与节目主持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学概论、语言表达、播音创作基础、大众传播学、语言学概论、电视文艺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新闻学概论、基础写作等。
广播电视编导:
培养目标:能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以及电影导演等方面工作,有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影视导演艺术、表演艺术、影视编剧、影视剪辑艺术、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电视传播概论、摄影构图、电视新闻采访、节目策划、声乐、解说词写作、专题节目制作、纪录片创作、节目主持、非线编、导播、三维动画、视听语言、精品赏析等。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艺术设计专业主要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及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平面设计、电脑美术设计、广告设计及建筑园林设计、壁画漆画设计、装置、综合绘画、包装设计、展示设计、招贴设计、CI设计等课程。
动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电影、电视、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动画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设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动画技法、动画素描、动画概论、艺术概论、色彩构成、影视动画创作、动画设计、平面构成、立体构成、FLASH、MAYA、3DMAX、戏剧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非线性编辑等。
艺术设计(服装方向):
巴黎时装艺术学院是西安外国语大学和法国巴黎摩达尔国际时装艺术学院合作开办的教学单位,专业为艺术设计(服装方向)。本项目采取2+2培养模式,一、二年级在我校学习法语及部分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者,三、四年级在法国学习专业课程,修满学分并完成毕业设计者获得我校和巴黎摩达尔国际时装艺术学院的学士学位(该专业入学后,从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中根据条件选拔)。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热爱影视传媒事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3、报考表演和播音主持专业者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五官端正,无发音器官疾病、色盲、夜盲,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4、限报人员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各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的省统考。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
1、凡报考我校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参加专业考试。
2、报名时间及地点:
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限报一门、否则所有成绩作废)。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6、17日
初试时间:2009年2月18日
复试时间:2009年2月19、20日
考试地点:西安市长安南路437号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以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科目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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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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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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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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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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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自备稿件朗读、才艺展示、形体(舞蹈或武术)
复试:命题表演(单人小品、集体小品)(面试) 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
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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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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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故事、影视作品分析、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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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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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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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自备稿件朗读、才艺展示、指定稿件播读(面试)
复试:新闻评述、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
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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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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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命题故事(面试)
复试:影视作品评析、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
五、文化课考试
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于4月15日前发给“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09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外省(除陕西以外)报考我校的考生(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省统考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校考,两次专业考试成绩均须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校考,专业考试成绩须合格,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所有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校不再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外省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省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准考证需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者,考试作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29-85319173
029-85309401
029-85319401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09401
029-85319401
传真:029-85309500
029-85319500
学校地址:陕西西安
邮编:710128
电子信箱:zsb@xisu.edu.cn
网址:http://www.xisu.edu.cn
本方案由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或与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于4月15日前发给“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09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外省(除陕西以外)报考我校的考生(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省统考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校考,两次专业考试成绩均须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校考,专业考试成绩须合格,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所有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校不再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外省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省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准考证需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者,考试作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29-85319173
029-85309401
029-85319401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09401
029-85319401
传真:029-85309500
029-85319500
学校地址:陕西西安
邮编:710128
电子信箱:zsb@xisu.edu.cn
网址:http://www.xisu.edu.cn
本方案由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或与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