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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2009-04-23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美术高考网
  

东南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9年招生章程,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09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东南大学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三个主校区,占地面积6300多亩。学校前身是1902年清代两江总督张之洞等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1年改名为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首任校长郭秉文先生广延名师,戮力办学,东大声名日炽,遂有“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之誉。1928年又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经多年发展,其学科设置之全和学校规模之大为全国各高校之冠。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文理等科迁出,以原中大工学院为主体,在中央大学本部的四牌楼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南京工学院复更名为东南大学。

  一百余年来,一代代东大人拼搏进取、艰苦创业,学校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声誉日隆,如今已成为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法、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办学特色

  1、注重学科专业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我校现设64个本科专业,主要依托20个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学科,经过包括11名院士、28名长江学者、503名博导在内的2000多名教师的辛勤耕耘,形成了丰富的专业办学资源,已有国家特色专业1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及建设点28个、国家精品课程27门、省级优秀课程(群)60多门,各专业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平台和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的基础上,以二级学科口径为主,按照专业内核要求,精炼教学内容,追踪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构建专业主干课程(群);按照灵活专业适应的原则,追踪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构建专业方向课程,形成了科学先进的课程体系。

  2、注重教学改革,培养模式先进。充分利用我校以工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按照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以 “加强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基础,凝炼专业主干,灵活专业适应”的总体思路,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相结合、网络助学”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精炼课堂教学,强化实践教学,开放自主研学,强调学生获取运用知识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进大学生科研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作等活动,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越资源条件,多学习,多实践,提早进入科研活动,使学生具有明显的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

  3、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和选择空间。学生在教学计划的框架内,可根据自身的学习基础选择课程和进程,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入学一年后,符合学校“转系、转专业实施细则”的学生可按自己的志向提出转系、转专业申请,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转系或转专业学习。试行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生还可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分流方案在专业大类范围内选择专业。学生修完专业规定的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的必修学分后,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自主选择本学科的专业方向,使学生能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扩大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提前毕业,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在八年内分阶段完成本科学业。

  4、致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学校坚持因材施教,构建了由点到面、立体交叉的优秀生培养格局:成立以杰出校友吴健雄命名的“人才培养特区”吴健雄学院。考生可通过二种途径进入吴健雄学院:一是直接报考理工实验班;二是录取到我校电类、机械动力类、土木建筑类等专业的优秀考生自愿提出申请,经考核择优转入吴健雄学院学习。吴健雄学院按照“强基础、强实践、强能力、成大器”的目标,聘请优秀师资,组织小班教学,强化理论基础,突出自主研学,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性发挥提供良好的环境。两年后学习优秀的吴健雄学院学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重新选择能发挥自己特长的专业。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各专业3%学习优秀生的遴选培养;在部分院系组建面向优秀学生的教改试点班;在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等专业进行长学制优秀人才培养等。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隶属单位:国家教育部

  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2、办学性质:公办重点本科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5、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东南大学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五、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需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需达B级或以上等级。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七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4)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经我校考核、确认通过后方可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间级差为50分。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7)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的公布:

  a.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b. 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

  考生录取信息以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

  3、其它

  1)学校继续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度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的范围内进行招生工作。

  2)学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3)学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招收保送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4)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今年将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少年生招生简章”。

  5)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学校继续在相关省(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新生的专业将以高考成绩、预科学校的学习成绩、我校自命题测试的成绩为依据择优选择。招生专业我校将委托相关省(自治区)公布。

  6)学校今年继续从全国十七所外国语学校学生及部分重点中学中提前招收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的学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日语)招生简章”。

  六、新生入学

  1、体检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2、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 普通专业(含美术学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专业除外)6800元/生。年

  2)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3、奖励

  1)高考奖励:凡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名者,奖励20000元/人(不再重复得奖,不限名额,下同);前50名者,奖励10000元/人。

  2)奖学金:学校设有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课程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总金额约1200余万元/年,奖学金覆盖面广。

  4、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可申请6000元/年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江苏、湖北、陕西、甘肃、重庆五省市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30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适当岗位临时工作的报酬。

  3)困难补助:学校实行“先贷后补”政策,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其贷后的综合表现,给予一定的补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4)学费减免:学校实行“先贷后免”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困生,根据其贷后一年中的综合表现,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5)社会资助。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电邮:zhaoban@seu.edu.cn 网址:http://zsb.seu.edu.cn

  九、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免责说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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