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条件,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我院保送生资格。(具体保送生条件请参照附件1)
二、选拔程序
(一)申请者可自荐或由中学推荐,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广东商学院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
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
申请材料于2009年3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预留备份)
(二)我院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
将参加我院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学生我院将
发放测试通知,测试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办网站上公布(http://zsb.gdcc.edu.cn/)。
(三)保送生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测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4月4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地点在广东商学院校本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敬请留意我院招生办公室网站。
(四)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分值100分,不分文理)。其中,外语类保送生仅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笔试考英语或日语。
(五)面试将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外语类保送生面试内容为口试高中所学外语语种。
(六)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笔试:
1.参加数学、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数学、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且成绩突出,同时获得其他学科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极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突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广东商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
专业目录》。经测试被确定录取者,专业安排将根据其所填志愿,
综合各项测试情况确定。
三、监督机制
(一)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院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二)为保证保送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本实施办法由广东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1.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
2.广东商学院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