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招生办获悉,我省高考填报志愿允许兼报和不允许兼报志愿的范围公布,除以下允许兼报的志愿范围外,文史类与理工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
(1)报考艺术类院校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报考科类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其他院校或专业志愿。
(2)报考体育新闻专业的文、理科考生,可兼报与本人文化课考试科类相一致的文史类或理工类院校或专业志愿。
(3)经全省统一进行的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其他志愿可兼报与本人文化课考试科类相一致的文史类或理工类其他院校志愿。
(4)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专业的理科考生,除第一个专业志愿外,可兼报其他理科专业。
(5)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体育新闻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志愿。
(6)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专业、民航飞行学院(含其他院校的飞行专业)的考生,应填报提前批次的第一志愿,其他志愿可兼报同科类的其他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