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4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170名。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444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10分。
③其他省:录取23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09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6名。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21名。并列121名,文化分数录至522分。
③其他省: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分数录至507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06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5分。
3、其他省录取6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26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30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502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15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分数录至433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21名,并列421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530名,并列53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