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经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于2010年继续在北京市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二、招生类别
2010年,北京物资学院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25人,招生类别及计划如下:
说明:① 1与2类专业可兼报,其他类专业不可兼报;
② 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如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当年暂不招生。
三、报考条件
取得北京市2010年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且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四、报名办法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请于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30日24:00在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我校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网(www.bwu.edu.cn/08zs)上的“艺术特长生”专栏填写北京物资学院2010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doc并打印。
考生或考生家长持已打印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应届考生需加盖高中学校公章;往届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2010年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09年12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6:30在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中心办理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五、测试
测试时间定于2010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详见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六、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在一周内将成绩上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测试结果,网址为:www.bwu.edu.cn/08zs。
七、录取条件
1.对于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条件,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我校与其签订《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书》,在高考(论坛)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学校根据其志愿情况安排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遵守《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管理规定》及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八、相关网址
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网页:http://www.bwu.edu.cn/08zs
九、报名咨询
上午10:00—11:00 下午16: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9534439 89534406 89534405
咨询人:张老师 陈老师 丁老师 吴老师
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