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五.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合格。若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对考生的统考成绩不做要求。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以4月份公布的“燕山大学201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为准)。
3.只招艺术文科类考生,不限语种。
六、本简章的解释权在燕山大学招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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