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
考试方法
(一)考试分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考生除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 业 名 称 |
测 试 科 目 |
动画 |
素描、色彩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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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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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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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方向) |
形体测量、走台、特长展示(参考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