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高考网·美术高考生必上美术高考网门户 今天你来美术高考网了吗?
当前位置: 主页 > 美术高考 > 艺术特长生 >

2010年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章程

时间:2009-12-14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以下各类共招收60名)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舞蹈类:国标舞现代舞芭蕾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男生要求身高1.72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民乐类:扬琴中阮大阮琵琶柳琴笙唢呐二胡板胡
管乐类:双簧管大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
语言类:话剧表演主持
弦乐类: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
曲艺类:传统相声京剧
二、生源范围
理科考生生源不限,文科考生生源省区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五省(文科只招收英语(论坛)语种考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
2、网上注册报名:报名者请登陆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ecruit.dlut.edu.cn/bm/default.aspx)。报名系统将于2009年12月16日9:00开通,2010年1月14日17:00关闭。
3、我校分别在大连和北京设置两个考点,测试地点由考生任选。
4、大连考点原则上只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北京考点网上和现场报名均可。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北京考点

时间:2010年1月24 、25、 26日(舞蹈只25日测试)
地点: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大厦(北京理工大学北门外: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
北京考点联系电话:1591042205315910422063(1月20日以后开通)
2、大连考点
时间:2010年1月30日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生活区内)
五、测试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到现场进行图像采集并领取准考证,自备服装、乐器及所需音响(伴奏)等相关物品按时参加测试。具体要求:
声乐类:1、自选曲目2首,如需伴奏,请提前自备好mp3文件;2、听音与试唱:现场抽取题目(音节音准测试),给10秒左右准备后现场试唱。
舞蹈类:1、基本功测试。服装道具自备 请提前自备好mp3文件,测试现场不提供钢琴伴奏;2、成品剧目1-2个。
乐器类(包括管弦及民乐):1、自选曲目1-2首;2、视奏
语言类:话剧表演:1、5分钟以内小品(服装道具自备,原创或成品均可。);2、现场抽题,20秒准备后进行现场角色扮演表演。
主持:1、准备3分钟朗诵;2、现场抽题,20秒准备后进行节目主持小段表演。
曲艺类:传统相声:1、单口相声(非原创)表演;2、自拟题目表演(必须是原创小段,形式可多样化,如评书、快板等)。
京剧:京剧唱段1-2段
各类测试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测试过程中,评委均有权中途叫停。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签约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该名单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2、通过测试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书》。
3、已与我校签约的A级优秀考生中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者,经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免试入学。其他签约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违约。
4、A级(优秀)考生其高考(论坛)成绩在我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B级(合格)考生其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A级加20分安排专业,B级加10分安排专业;低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者,由学校适当安排专业。
5、江苏省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
七、其他
1、我校将优先从参加本校组织的测试考生中进行选拔,只在我校急需项目(大提琴、大管、笙、唢呐、声乐、舞蹈)报考生源不足时,再从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且获得相应级别等级证书考生中进行补充选拔。
2、补充选拔的所需项目、证书等级、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我校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期间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点,地点在清华大学体育馆(蒙民伟楼北侧30米)。
4、测试资格,当年有效。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6704 (团委)0411—84708375(招生办)
通信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recruit.dlut.edu.cn/

免责说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