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考生凭《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座位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入场后按《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座位通知单》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二、坐定后,考生将《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座位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夹在画板上方,横作画时夹在右上角,竖作画时夹在左上角,以便查对。
三、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准以任何理由出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考场。
四、考生只准带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马扎、水盒等绘画用具,其它物品(如手机、数码相机、样画等)不准带入考场。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五、考生拿到答卷纸后,要认真填写考生号、座位号、姓名,并在该面作画,将带有“考生号、座位号、姓名”标识的一角朝上,可用图钉或胶带固定答卷纸的四角,不准用胶带粘贴答卷纸四边,卷面不留白边,颜料不能覆盖“考生号、座位号、姓名”。
六、色彩科考试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速写两科考试一律用黑铅笔或碳铅笔作画,不得使用钢笔、中性笔及其它颜色笔。各科试卷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得有意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七、考生要认真审题,按试题要求竖作画或横作画。
八、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作弊、不准抄画、不准交换试卷、不准乱倒、乱甩污水。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画,待监考员收齐答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携带自己的考试用品有秩序地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答卷带出考场。
十、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和作弊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专业考试中严重作弊者(使用通讯工具、替考、作弊)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相关链接>>>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