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高考网·美术高考生必上美术高考网门户 今天你来美术高考网了吗?
当前位置: 主页 > 美术高考 > 美术院校考点 >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2010年摄影专业课单独考试组织程序及日程安排

时间:2009-12-16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2010年摄影专业课单独考试组织程序及日程安排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我校将对摄影专业进行专业课单独考试。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组织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组织领导:
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修朋月
副组长:于长福、周国华
成员: 刘玉英、刘汉民
考务办公室主任:刘玉英
成员:郭晶、王敏
纪检领导小组
组长:周国华
命题、评卷组
组长:刘汉民
成员:艺术设计系相关教师
二、考试报名:
1.文化课全国统考报名:考生要在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
2.术科单独考试:考生应按《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2010年艺术类摄影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单独考试。
三、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17日8:00——16:00
考试时间:2010月1月18日 09:00—14:30(素描、摄影基础理论)
2010年1月19日 09:00—15:00(色彩、3分钟摄影)
四、考试科目、分值、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试科目、分值: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及分值
商业广告方向
新闻纪实方向
化妆造型方向
影视广告方向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专业理论70分(其中基础理论40分、作品赏析30分)、3分钟实物摄影30分。
(二)考试内容:
摄影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可参照《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2010年摄影专业课单独基础理论考试题库》,素描、色彩、3分钟摄影考试内容略。
(三)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由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招生处统一组织。评卷按学校统一制定的各科评分标准评定,标准如下:
(1)素描
90—100分
构图完整,形体塑造准确,形象刻画鲜明、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表现充分。
80—89分
构图完整,形体塑造准确,形象刻画比较鲜明、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表现比较充分。
70—79分
构图完整,形体塑造基本准确,形象刻画比较生动,画面表现效果比较好。
60—69分
构图比较完整,形体塑造基本准确,画面效果一般。
50—59分
构图不完整,形体塑造比较差,画面效果比较差。
49分以下
构图、形体塑造、形象刻画、画面整体效果表现均差,从画面效果看没有经过系统学习。
注:考生平时应重视不同角度和光线位置的训练,因为考生的座位角度不是考生可以选择的。
(2)色彩
90—100分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关系正确,表现力强。
80—89分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关系正确,表现力比较强。
70—79分
构图完整,造型基本准确,色彩关系基本正确,表现力比较强。
60—69分
构图比较完整,造型比较准确,色彩关系基本正确。
50—59分
构图不完整,造型不准确,色彩关系不正确。
49分以下
构图差,造型差,色彩关系不正确,没有经过系统学习。
注:考生平时应重视不同角度和光线位置的训练,因为考生的座位角度不是考生可以选择的。
(3)基本理论(略)
-----------------------------------------------------------------------------------------
(4)3分钟摄影(依据考题设立相应的评分标准)
五、考试组织与管理:
1.考场安排:
素描: 30人一个考场,每一个考场将分别提供两个素描对象(试题)。
色彩: 30人一个考场,每一个考生将分别提供两个色彩对象。
基本理论: 30人一个考场。
每个考场监考老师2人。
3分钟摄影:设1个大考场,分2组进行拍摄。
2.考试组织:
素描:
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前10分钟素描对象(试题)就位,两个素描对象(试题)在考场前后各摆放一个,每个素描对象(试题)前各坐15名考生,按考号成扇形分布;考前5分钟由监考老师分发试卷纸,宣布考试纪律。考生可以按考题要求考试。
色彩:
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前10分钟监考分发试卷纸、拆封试题,将试题抄写在黑板上,并宣布考试纪律。考试开始。
基本理论:
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前10分钟监考分发试卷,并宣布考试纪律。考试开始。
3分钟摄影: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自然顺序进行现场拍摄。本院提供尼康D40数码相机,考生也可自带数码相机(要求拍摄画面像素尺寸不小于640ⅹ480,文件格式为JPEG)。
监考老师应在考试过程中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卷上填写的自然情况是否一致。考试结束后应将考号按要求封好后交与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视为监考工作结束。
全部考试结束后,由指定的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成绩汇总、整理后输入计算机。并于一周后在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
注:素描色彩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考试用试卷纸由考点统一发放。
六、录取原则:文化课达到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课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2009年12月1日

附件1: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摄影专业课单独考试工作日程表
时间
具体工作
地点
参加人
2009年12月15至2010年1月16日
发放招生简章、组织考生网上报名
招生处
招生处全体
2010年1月17日
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及考场准备
招生处
招生处全体
1月18日8:30
素描考务会
考务办公室
素描考试各考场监考老师、全体考务人员
1月18日
9:00-12:00
素描考试
各考场
素描考试各考场监考老师、全体考务人员
1月18日12:30
摄影基础理论考务会
考务办公室
基础理论各考场监考老师、全体考务人员
1月18日
13:00-14:30
摄影基础理论考试
各考场
基础理论各考场监考老师、全体考务人员
1月19日8:30
色彩考试考务会
考务办公室
色彩考试各考场监考老师、全体考务人员
1月19日
9:00-12:00
色彩考试
各考场
色彩考试各考场监考老师、全体考务人员
1月19日
12:30
3分钟摄影考务会
考务办公室
专业考试各考场评委及工作人员
1月19日
13:00-15:00
3分钟摄影考试
各考场
专业考试各考场评委及工作人员
注: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后时间为准。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2009.12.1
附件2: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摄影专业课单独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开会并领取考卷、考题。
2.监考人员在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及时核对考生的艺术类术科考试准考证,确认考生身份。
3.考试命题人员及考试阅卷人员在命题、阅卷期间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命题、阅卷点。
4.考试期间监考老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考生谈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5.监考老师不得随意找人替换,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监考应在考试之前一天通知学院艺术类术科单独考试办公室,以便学院统一安排其他老师参加监考。
6.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得吸烟以防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7.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核对考卷数量、缺考、违纪等情况,填写《考场记事》并签字确认。
8.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考卷及考试结果及时送到考务办公室。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2009.12.1
附件3: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摄影专业课单独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15分钟凭术科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离开考场。
2.考生在答题前须首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并把准考证用图钉按在试卷(画纸)的左上角,以备监考及巡视员核查。
3.考生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记号,不得将画纸颠倒放置进行答 卷。凡做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并报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4.考生不准找人替考,如发现替考,将取消被替考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同时报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5.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说话、交头接耳及做有影响其他考生考试的行 为。色彩科目考试时,注意保持考场环境卫生,不得将色彩污染到桌面、地面等。
6.考生交卷时须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名,以证明自己参加了该科考试并交 卷。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考点内逗留。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2009.12.1
附件4: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摄影专业课单独考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凡参加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艺术类术科单独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老师、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出题教师、评卷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课单独考试工作人员守则》,如有违规行为将按本制度予以责任追究。
一、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相应的工作状态,对迟到者将给与批评教育。
二、如有亲属的子女参加考试,工作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否则,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同时取消工作人员参与本次考试工作的资格。
三、命题老师要求提前“入围”,“入围”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规将取消其命题资格。
四、监考及评卷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放松对考生的管理及给人情分。如有违规经查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者将给与取消参与本次考试工作的资格,同时,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五、命题人员不得泄漏考题内容。如有违规经查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者将给与取消参与本次考试工作的资格。同时两年之内不准参与我校艺术类单独考试工作。
六、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刁难、勒卡考生;不准向考生索取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对于违规人员如经查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者将取消工作人员参与本次考试的资格。同时,两年之内不准参与我校艺术类单独考试工作。情节严重者将给与开除公职处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将由学校纪检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和实施。
八、如有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纪检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与相应处分。
九、对于违规的工作人员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部门,情节严重者由纪检领导小组备案后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十、本追究制度解释权归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招生处。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2009.12.1


免责说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