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三、单独考试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 |
分值 |
考试内容 |
舞蹈学 |
300分 |
1.身体条件测试:80分。体形:10分;五官:10分;技能技巧:30分;软开度:30分。 2.自选作品表演100分:(限2分钟内完成,自带伴奏带)。 3.舞蹈模仿:60分 4.指定作品:60分,即兴表演一分钟。 |
艺术教育 |
300分 |
1.静物素描(100分) 2.声乐(70分) 3.器乐(70分;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小号、长笛、琵琶、古筝 等;以下乐器不能参与考试:巴呜、葫芦丝、笠笛、树叶等) 4.舞蹈(60分;身体条件测试20分,自选作品表演1分钟,自带伴奏带,40分) |
音乐表演 (初试70分以上者可进入复试,考生可从音乐表演招生专业方向一览表中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
初试 100分 |
1.声乐:歌曲一首(中外不限,100分),民族、美声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2.钢琴:练习曲一首(车耳尼练习曲299第十条以后或相应程度以上,50分,);复调作品一首(参考巴赫《三部创意曲》作品或相应程度以上,50分。一律要求背谱。 3.手风琴:练习曲一首(车耳尼手风琴练习曲二册以上,50分。),乐曲一首(五级以上水平,50分),要求背谱。 4.外国弦乐:练习曲一首(40分),外国乐曲一首(60分),要求背谱;考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 西洋管乐,演奏五级以上快板练习曲(40分)、乐曲(60分)各一首,要求背谱,考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6.中国乐器:练习曲一首(50分),乐曲一首(50分)。 |
复试 300分 |
1.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1) 听辨音(笔试):占40%;(40分) (2) 乐理(笔试):占20%。(20 分) (3) 视唱(面试):占40%;(40 分) 2.专业:200分 (1)声乐:歌曲二首(中外不限,可重复初试歌曲,200分)。民族、美声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2)钢琴:练习曲一首(可以重复初试曲目),40分,;奏鸣曲一首, 80分;中外乐曲一首, 80分;一律要求背谱。 (3)手风琴:乐曲二首(可重复初试一首曲目,200分),八级以上水平,要求背谱。 (4)外国弦乐:协奏曲(第一乐章,120分)和中国作品(80分)各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5) 西洋管乐:演奏八级以上乐曲两首(中外作品各一首,不能重 复初试曲目),其中中国作品占80分,外国作品占120分,要求 背谱,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中国乐器:练习曲一首(100分),乐曲一首(100分),不 可重复初试曲目,两首乐曲时间不超过15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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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 100分 |
(1)自我介绍(含形象气质考察):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40分。 (2)朗读指定稿件(含语言能力考察,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
复试 200分 |
(1)播报指定新闻稿件:时间不超过1分30秒,满分100分; (2)对指定新闻稿件1分钟评论: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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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
200分 |
(1)素描:(100分) (2)色彩:(100分) |
音乐学 |
250分 |
(1)专业主项(声乐演唱或键盘、器乐演奏):(150分) (2)专业副项(声乐演唱或键盘、器乐演奏):(100分)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音乐表演 |
钢琴 |
手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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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美声、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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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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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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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古筝、琵琶、二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