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三、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于200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18时之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前需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索取注册码和密码,并于12月9日至13日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照相、留取指纹信息及现场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专业测试形式和类别
1.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测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联考涉及到的专业,招生院校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加试),三是联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自测)。
2.联考。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和播音主持类专业实行联考。
⑴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美术类联考。
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照明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景观建筑设计、园林、宝石与材料工艺学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专业。
其中,考生报考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根据学校要求也可参加编导类联考。
⑵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对声乐、器乐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⑶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对舞蹈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
⑷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编导类专业联考。
与编导类相关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教育、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学、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学等专业。
专科专业:编导、广播电视技术、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电视制片管理、新闻与传播、信息传播与策划、传媒策划与管理、剪辑、广播影视类、文化事业管理等专业。
其中,考生报考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根据学校要求也可参加美术类联考。
⑸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播音主持类联考。
与播音主持类相关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本科专业播音主持艺术和专科专业主持与播音等。
以上⑴至⑸所列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规定。
3.加试。对于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本科专业, 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可在联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加试,其他院校不再组织加试。
4.自测。对于河北省联考类别未涉及到的专业,招生院校报河北省备案后,可进行自测。
对于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需要进行自测,须经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