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0年音乐类统考专业个体测试
(二)专业个体测试
专业个体测试包括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专业主科和视唱分设考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到考试。
1.报名
(1)工作人员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2)考生在报名咨询处填写《音乐类考生报名表》,交验《专业准考证》,工作人员核查考生是否应当日报名,确认考生报名资格,编写考生报名序号。
(3)考生交纳规定的报名费,工作人员收费后,依据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将考生基本信息从微机中调出,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专业准考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4)报名系统按10人一组自动打印分组名单。工作人员整理好当天打印出来的分组名单张贴在报名处指定的位置,并注明第一次点名时间。
(5)将《音乐类考生报名表》同分组名单整理后将有关内容输入微机。
2.备考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设在封闭的考点内。
备考室工作人员按公布的分组时间组织考生入场,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进行第一次点名。
(1)宣读《音乐类考生省统考考生须知》中有关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将应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准备完毕。
(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任意抽出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由每组的第一位考生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
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作出记录。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
(3)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出备考区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点名后考生抽号决定进入考场的考试顺序号,工作人员把考生的顺序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相应位置。
(4)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应试
(1)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记录。在《报名、编号登记表》填上考生号、姓名,在应考情况栏填上“缺考”,然后由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2)工作人员应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指导考生按顺序入场考试。考生专业主科和视唱考试后,领取两张成绩单即考试结束。
(3)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核对,如有出入,微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微机登分情况记录表》;若发现违规现象,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4)注意事项
①视唱考场工作人员应提醒考生先确定考试等级,再指导考生现场抽题备考。
②舞蹈考场工作人员按规定播放考生舞曲带。
③器乐考场工作人员协调好考生乐器的摆放等事宜。
④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进场前做好考前准备。
⑤工作人员协调、把握考场考试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