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2010年艺术类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
2. 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根据“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60+文化成绩÷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40(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4. 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其它注意事项
1.以上各项若与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2.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可以上网查询
3.未被录取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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