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计划及报名考试安排
招生计划
专 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地区 |
|
美术
|
艺术设计(服装)
|
四年 |
180 |
辽 宁 省 黑龙江省 山 东 省 山 西 省 |
艺术设计(装潢)
|
四年 |
|||
艺术设计(环艺)
|
四年 |
|||
艺术设计(城市装饰)
|
四年 |
|||
音乐
|
音乐学(国际音乐文化)
|
四年 |
待定 |
辽 宁 省 |
考生报考我校须持当地招考办下发的“统考合格证”和身份证报名。
考 点 |
地 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美术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10年1月23—24日 |
10年1月25日 |
山东潍坊市招生办 |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10年3月1-2日 |
10年3月3日 |
|
太原师范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10年2月4—5日 |
10年2月7日 |
美术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省统考合格证、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美术考生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等。
专业考试成绩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xsc.dlufl.edu.cn
录取条件
1.辽宁省美术、音乐专业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统考并获得合格证,我校音乐学(国际音乐文化)专业认可辽宁省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统考考试成绩;外省美术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获得合格证。
2.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
录取办法(美术、音乐)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考试分×70%。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相关证件务请妥善保管。
学费标准
2010年招收的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拟定为12000元/人.年,音乐学(国际音乐文化)专业学费标准拟定为10000元/人.年(以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复查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
邮 编:116002
网 址:http://xsc.dlufl.edu.cn
电 话:(0411)82803121-6432;861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