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2010年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六十年光荣革命传统的专业舞蹈学校。其前身缘起于1948年成立的“东北鲁迅文艺学院舞蹈专业班”,1983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
建校近26年为国家培养了数以千计的舞蹈人才,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结构合理而雄厚的师资队伍 [教授11人、副教授25人、外国专家小组、讲师43人及助教] 造就出诸多蜚声海内外的舞蹈艺术家。百余人次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舞蹈比赛中摘金夺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全国各地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我校还先后接受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新疆艺术学院、中国煤矿歌舞团、沈阳军区政治部前进歌舞团的委托,定向为上述文艺团体培养出了大批优秀的舞蹈演员。先进的办学理念,显著的教学成果,优美的教学环境,良好的教风学风,受到国内外同行的赞誉,被誉为“舞蹈家的摇篮”。
目前,我校占地面积266亩,教学主楼17000平方米,学生公寓楼12000平方米,学生食堂7700平方米,设施齐备的综合运动场18500平方米,中专在校生793人。随着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的建立,现在的舞蹈学校和舞蹈学院已形成普及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研究型教育教学层次完整的舞蹈教育体系。
学校设有:中国舞专业、芭蕾舞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专业、国际标准舞专业。现面向全国招收2010级舞蹈专业学生。
一、招生专业、学制:
1. 中国舞专业:学制六年
2. 芭蕾舞专业:学制六年
3. 民间舞专业:学制六年
4. 国际标准舞专业:学制六年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舞蹈艺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形体条件较好,五官端正,无影响舞蹈运动训练的疾病。
3. 专业六年制:具备从事舞蹈专业的素质条件,年龄11—12周岁,文化课为小学5-6年级的学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由考生家长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考生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前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