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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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邮政编码:617000
三、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学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数的140%。
3、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语言安排教学。
4、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原则:
①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所在省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③录取方法: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在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专业测试成绩居生源所在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生中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⑤对在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进档考生,可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对在录取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进档考生,若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综合成绩调录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录取;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予以退档。
四、收费标准:
1、我校收费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及攀枝花市物价局、财政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不同规格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最高不超过每生1200元/学年。
五、奖助学体系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枝花学院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社会捐助助学金等奖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含对口高职),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助学贷款。我校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方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财政贴息。
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812-3370623
七、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12-3370868 3372188 3373886(传真)
2、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学院招生就业处
3、邮政编码:617000
4、学校网址:http://www.pzhu.cn
招生网址:http://zsw.pzhu.cn
5、电子邮件:0812-3370868@163.com
6、联系人: 付 乔 潘吉平
攀枝花学院二00九年十二月
攀枝花学院官方公布网址http://zsw.pzhu.cn/show_atic.asp?Articleid=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