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0年艺术类报名考试与录取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确定的报考条件;
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中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和明显的皮肤、头发缺陷,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8米),音乐表演类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报考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五、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或艺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3、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的前两天,各地报名、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0年4月8日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4月5日之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网(http://zjc.ncu.edu.cn)上查询专业成绩及分省专业排名。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基本条件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专业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作弊、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