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
报名确认时间 |
报名确认地点 |
一试时间 |
二试时间 |
三试时间 |
音乐学(师范) |
2月23、24日 8:30—12:00 13:30—17:30 |
首都师范大学校工会 |
2月26日 上午开始 |
2月28日 下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 |
2月26日 上午开始 |
2月28日 下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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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2月26日 |
2月28日 下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
舞蹈学 |
3月2、3日 8:30—12:00 13:30—17:00 |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厅 |
3月5日 上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说明:音乐学院不在外地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10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该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1.报考各专业考生请于2010年01月15日——02月15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点击招生工作,进入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2月23、24日两天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校工会(校本部)进行报名确认。3月2、3日报考舞蹈学的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证明上务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1寸相片2张。
3.报名表中“姓名”一栏,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上的姓名一致。
4.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三试各80元。
5.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的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7.考生需留下考试期间有效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