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五、录取办法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文化课考试(高考)总成绩的60%与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两项之和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英语成绩皆不得低于150分制的80分;艺术设计专业(书法方向)单科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50分制的90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50分制的80分;数学成绩100%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3.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4.对于陕西籍的考生,在高考单科符合我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入学事项
1.新生凭《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设计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于特困生,将视其贫困情况给予减免学费及助学贷款,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4.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9900元/每年。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西安交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
6.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同时,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通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 710049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2668320
艺术设计系电话:(029)82665765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系
2010.1.15
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报名表
友情提示:请在背面粘贴身份证和省级专业统考证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
西安交通大学官方公布网址http://zs.xjtu.edu.cn/show_news.do?news_id=1263782516065